中信澳元衍生品巨亏案正式聆讯
2008年中信泰富(Citic Pacific,现名“中信股份”(Citic Limited))因时机不当的澳元衍生品投资损失了20亿美元。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周一对此事进行聆讯,这家中国企业集团及其五名前董事因没有及时披露损失而接受聆讯。聆讯了解到,该衍生品是由汇丰(HSBC)最初建议投资的。
香港上市的中信股份的母公司中信集团(Citic Group),是由被称为“红色资本家”的荣毅仁于1979年受邓小平之托建立的。中信集团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企业发展的排头兵。去年中信集团向中信泰富注资370亿美元之举,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较早范例。
正是先驱者的这一身份,让中信泰富在2006年投资了澳大利亚铁矿石,并因此遭遇成本剧增、技术问题、以及与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克莱夫•帕尔默(Clive Palmer)之间昂贵的法律诉讼。帕尔默是中信泰富该铁矿石项目的合作伙伴。
香港证监会(SFC)正就中信泰富及其前董事涉嫌误导市场展开法律程序。2008年10月,中信泰富在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 contracts)上产生的损失被披露,导致其股价在次日暴跌55%。
券商后来戏称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是“以后再杀你累计期权”,因为虽然银行的条件对任一合约买方的盈利设置了上限,亏损却是无底的。中信泰富一度估计其损失总额可能达到90亿美元。
任何一天只要澳元汇率高于某一水平,该合约就向中信泰富支付收益,尽管存在上限。但如果澳元汇率低于执行价,中信泰富没有任何保护。
审裁处了解到,中信泰富是从几个交易对手那里购入这些合约的,但最早是2007年来自汇丰银行家的一封电子邮件建议投资这些复杂衍生品,由此引发了中信泰富内部的初步讨论。
中信泰富在2008年10月21日披露亏损情况,但9月中旬发布的一份不相关的通函中的措辞相当于告诉大家,没有其他重大不利变动——而几天前,该公司还在盈利预警中称,高管们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
聆讯中宣读的高管间的电邮显示,中信泰富对这些合约早有警惕,而且公司财务团队成员完全知晓其中的风险。
然而,该公司还是在2008年签订了这些合约,希望以较便宜的价格获得所需要的澳元,为中澳铁矿(Sino Iron)合资项目提供资金。大部分亏损源于7月和8月初投资的合约。
时任中信泰富财务董事的张立宪(Leslie Chang)在2008年7月所发的电邮中称,他相信美元仍将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疲软,而公司近期需要澳元,因此,公司可以更积极地投资这些合约。
主审法官夏正民(Michael Hartmann)要求澄清“这些合约(用老生常谈的话说)是否基于‘一时如此,永远如此’的判断”。
香港证监会正寻求惩处的五名前中信泰富董事包括:张立宪;荣毅仁之子、时任中信泰富主席的荣智健(Larry Yung);前董事总经理范鸿龄(Henry Fan);前中信泰富澳大利亚子公司负责人李松兴(Peter Lee);以及前执行董事周志贤(Chau Chi-y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