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河南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指引》出台
本刊讯(记者万璐 魏冬)8月28日,《关于完善河南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据《理财》杂志记者了解,该《指引》是在去年《关于完善河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在河南证监局的指导下,由河南上市公司协会制定并发布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南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河南非国有经济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对河南上市公司的全覆盖,构建符合河南市场实际的监管机制。
监管实践表明,公司治理是影响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基础。
河南现有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41家,占全省上市公司总数的57%。整体上看,公司基本建立了三会运作的架构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公司透明度和规范 运作水平也有所提升,但是相对于市场发展和保护投资者的要求,公司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有:一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未能有效参与问题并存;二是科学决策机制与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主要是董事会独立、科学决策机制不健全,监事会监督制衡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三是对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保障力度和信息披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需要加强,规范运作内在基础薄弱。
此次发布的《指引》旨在研究河南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河南非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世界范围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公司治理原则比如亚太经合组织(OECD) 公司治理原则、国际公司治理网络(ICGN)公司治理准则等,明确了完善河南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保障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转。二是坚持平等保护各类股东。三是坚持促进规范运作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相统一。四是坚持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结合。五是坚持强化科学决策机制与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并重。六是坚持规范运作底线,鼓励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按照这六项基本原则,《指引》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对公司治理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行为规则进行细化、明确,并探索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具体措施。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一是建立了包含权利义务关系与监督问责机制等内容的规范链条;二是合理界定公司自治自律与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的关系,形成公司自治、协会自律、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之间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形成公司治理内部参与者、社会监督、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的合力;三是兼顾原则目标、具体规范和创新空间,实现目标底线与改革创新、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四是努力营造辖区公司治理的良好环境。
河南证监局将持续关注《指引》的贯彻执行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和追责力度,指导和推动河南上市公司协会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等自律平台,切实发挥自律职能,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及专题活动,加强动态评估,确保《指引》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