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治疗重大疾病,国内可理赔吗?

所属类别: 保险 | 作者:信息时报 | 来源: 信息时报 |  2016-02-18 14: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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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前段时间我生了场大病,出国进行了治疗。之前我在国内买过重大疾病保险,请问在国外治疗重大疾病,回国后保险公司会赔吗?

A: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重大疾病,且为承保180天后初次确诊,无论客户选择在什么地方进行治疗,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一次性给付。

一般情况下,客户患病在国内医院得到确诊,且情况符合所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约定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重大疾病理赔金。客户出国治疗回国后,拿着国内医院诊断书和国外医院的诊治材料,正常执行理赔手续即可。

·案例演示:

客户王女士于2010年6月通过电话投保了太平“吉祥安康”保险计划。其中,“太平吉祥安康两全保险”保额10万元,“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

2012年8月,王女士感觉腰痛,被医院诊断为“左肾占位,考虑肾细胞癌”。当得知日本国立医院有专家可以针对“肾细胞癌”进行确诊并提供有效的治疗后,为了进一步确诊以更好的接受治疗,王女士打算到日本就医。但是王女士不清楚在国外治疗能否获得理赔,所以在赴日本治疗前,王女士专程来到太平人寿进行咨询。理赔人员详细地讲解了到日本治疗后申请理赔所需准备的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明确告知王女士如果疾病已确诊并且资料齐全,且符合吉祥安康重大疾病条款约定的赔付标准,太平人寿可以赔付。于是,客户打消了出国就诊的顾虑,于2012年9月在日本国立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王女士在日本治疗回国后,整理了理赔所需资料,于2013年1月10日向太平人寿申请理赔。在确认申请资料齐备后,太平人寿经过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便结案,给付王女士重大疾病理赔金10万元。

·太平人寿专家提醒:

鉴于重大疾病的复杂性,客户一旦确诊,请务必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了解理赔等相关情况。

如果客户在国内确诊,需要出国治疗,请提前咨询保险公司如何申请理赔。

如果客户在国外确诊,确诊结果可否作为理赔依据,需视情况而定,请咨询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牛尚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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