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中签不缴款小心上了“黑名单”

所属类别: 股票 | 作者: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 来源: 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  2016-11-15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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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令人费解的是,面对这笔 “稳赚”的财富,获配后未按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大有人在。

11月13日,步长制药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15.95万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8834股。不过,这对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来说,绝对捡了大“便宜”: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包销,包销金额为941万元。

如果投资者放弃认购,一方面“便宜”了主承销商;另一方面,投资者3次放弃后将被禁止半年内打新。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改后的《IPO配售细则》规定,在网下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以及存在不符合配售资格的、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协会,协会将其列入IPO网下投资者黑名单中。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网下申购时,一旦获配成功,如果未及时足额缴款,对应的配售对象将被报告到中证协,并被列入IPO网下投资者黑名单。

10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官网发布2016年第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包括险资、券商、信托、社保、自然人等61个对象“榜上有名”。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黑名单中,自然人账户竟有42个,占比近七成。

根据公告,61个对象上榜黑名单的起始时间从2016年10月18日开始,到2017年4月17日止。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共有235个对象被列入了网下配售黑名单。

笔者也很不解,打新这项稳赚不赔的生意,居然仍有大批的投资者在中签后选择了弃购。但不管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笔者认为,既然参与打新,而且还很幸运的中了签,那么,就要认真对待,否则,不仅赚不到钱,还被列入了黑名单,岂不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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