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助困保民生 新郑市首笔扶贫保险赔付到位

所属类别: 保险 | 作者:赵新江 | 来源: 理财杂志 |  2017-01-06 17: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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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记者赵新江)1月6日上午,新郑市政府副市长林俊伟、市扶贫办主任张天伟、辛店镇党委书记李军辉、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总经理赵鑫等一行,冒雨来到辛店镇湛张村困难村民张付平家中,送上扶贫保险理赔金。这是2016年12月份自新郑市扶贫保险政策实施以来的首笔扶贫保险赔款。

据了解,新郑市扶贫保险政策采用政府出资的方式,为2016年新郑市建档立卡的1743名贫困群众购买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着力解决农村贫困人群就医困难问题,缓解贫困户因病致贫、因意外事故返贫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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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平,辛店镇湛张村村民,于2016年12月12日因肾囊肿在新郑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0430.08元,新农合报销5495元。当她得知,扶贫保险还能报销,第二天就递交了报销手续。没几天,理赔金4261.57元就送到了张付平手中。看病花了一万多,新农合和扶贫保险就报销了9756.57,报销比例达到93%以上,个人仅仅花了几百块钱。张付平激动的说,“感谢政府的帮助,政府现在的政策就是好!我要用好这个钱,好好生活!”

“精准扶贫是新郑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新郑市政府把脱贫攻坚当作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2016年政府出资,为每个贫困人口购买了扶贫保险,一定要让全市老百姓都摆脱贫困,和全市老百姓一道奔小康。”林市长介绍说。

据悉,在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患大病、意外致贫、返贫,因此,新郑市政府重点对贫困人口推出一项扶贫保险政策,由政府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在新农合、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之后,对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国人寿进行报销,基本实现兜底作用,真正为贫困人口撑起保障伞,让贫困百姓不再害怕看病,早日摆脱贫困。新郑市大病精准扶贫政策从2016年12月份开始实施,保险期为一年,在这期间如果贫困人口发生因病住院、去世、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情况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疾病最高报销5万元,意外最高报销3万元。

“中国人寿作为大病扶贫的具体承办单位,本着方便百姓、服务百姓的宗旨,简化报销手续,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所有建档患者符合报销标准的,只需凭身份证到新农合大厅,出具相关的费用报销证明即可实现报销”,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张莉介绍说。

此次赔付是大病扶贫保险首次赔付,随后,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将陆续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送去理赔金。

责任编辑: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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